山东超额完成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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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2018工厂常见危险废弃物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境珍爱立法不停完善,企业一样平常谋划的环保需求增添,环保行业正吸引一些具备资金实力企业进入;另一方面,现存的环保企业在资金和生长规模上通常面临一定的瓶颈,亟待追求突破,因此直接对环保企业举行并购已成为当前行业的生长趋势。克日,中国水网收到一篇探讨环保企业并购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的文章,全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境珍爱立法不停完善,企业一样平常谋划的环保需求增添,环保行业正吸引一些具备资金实力企业进入;另一方面,现存的环保企业在资金和生长规模上通常面临一定的瓶颈,亟待追求突破,因此直接对环保企业举行并购已成为当前行业的生长趋势。本文拟就境内环保企业并购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予以开端归纳综合和剖析,抛砖引玉,供列位业界同仁深入探讨。受限于笔者的履历及专业局限性,文中看法不一定准确,若有谬误,还请业内专家不吝指正。
环保企业准入资质
环保领域普遍存在行业准入资质要求,企业取得特定允许后,才气举行从事相关营业。环保企业的焦点资质可分为建设类和运营类。建设类资质主要是环保工程设计资质和建设资质,运营类则凭据差别种别的项目而差别,例如,从事危废处置的企业,需取得《危险废物谋划允许证》,发生污染物排放的企业,需要取得《排污允许证》。
环保企业的资质是从事相关营业的准入证书,有一定的手艺壁垒,需要申请方积累响应的手艺、职员、业绩。且一旦取得,只能在证书允许的局限内举行流动,若是现实情形与准证要求不符(例如较低级别资质承接较高级别资质才气从事的项目),将面临行政处罚。
对环保企业的收购,在尽职观察阶段,首先需要思量被并购企业(下称“被并购主体”)是否取得其所有焦点营业合规谋划所需的允许证、取得程序是否正当、允许证是否仍处于有效期、现实谋划与证载内容是否相符。
为了争取更多营业,实务中被并购主体可能会打一些擦边球,例如资质挂靠(以取得资质的甲方名义投标,中标后由不具备资质的乙方企业实行,乙方企业向甲方企业支付用度),资质借用(以具备资质的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名义取得项目,现实实行主体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资质不完整(取得项目后一边扩大谋划局限,一边申请相关资质,但在并购发生时并未正当取得相关资质)。在处置前述问题时,应掌握焦点,即资质主体应为被并购主体。
若是被并购主体并非资质主体,其在被并购后,将面临由于不具备资质而无法继续开展已有营业的风险。因此,在设计买卖架构时,应将取得资质的主体作为被并购主体,或者将资质主体的现实控制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作为被并购主体。而由于资质的取得往往与申请主体的职员、业绩相关联,因此资产并购较难实现资质的一并转移,股权并购应为首选。
若是在尽职观察中发现资质问题较难在短时间内解决,受限于买卖进度、交割时限,可以适当在买卖文件中将取得资质作为交割或付款的先决条件。但建议掌握该等方式的尺度:
1、若是可预见申请难度较高,纵然作为先决条件,仍面临较大的逾期或难以实现风险,则可建议将其从并购局限中剔除,或者作为后续买卖的内容(为收购方争取优先权、排他权等)。
2、需要思量发生股权并购是否会影响现有资质的稳固。例如在外资并购发生时,建设类资质也需要发生调换。
3、由于各地资质治理实践并不完全相同,在设计先决条件或交割条件之前,适当思量对属地主管部门举行访谈、参考以往先例,设置合理的买卖条件。同时思量若是未能杀青买卖条件时的补救措施。
4、在特许谋划项目或PPP项目中,应思量股权调换对谋划权的影响(详见下文)。
环保项目建设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使用
除被并购主体通过划拔或出让方式正当取得土地使用权外,也存在破例:
1、因历史缘故原由(如早期为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门项目用地取得并未推行正当供地程序,而是通过租赁或无偿提供等方式从土地使用权人(政府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取得,且多年来一直维持现状。
2、在PPP项目中,地方政府并未将项目用地划拔或出让给项目公司,而是划拔至政府部门/平台公司名下,再由前述部门或机构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项目公司在互助限期内可以按《PPP条约》的约定仅为项目建设运营之目的使用该土地,在项目到期后政府方收回土地。
在上述情形下,项目公司取得的是一种条约权力(仅在有条约的情形下),或者是一种使用权人的默许,并未真正取得物权法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从IPO或通过其他模式在资源市场融资的角度思量,如被并购主体由国有企业调换为夹杂所有制企业,之前曾无偿取得、使用的项目用地将存在极大的不稳固性,较为稳妥的方式是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方式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就土地租赁缴纳一定金额的租金(通常当地有适用的尺度),而这些放置都市现实增添项目的买卖成本,需在收购时综合思量。
(二)项目建设手续合规
环保企业通常涉及环保设施建设,因此,需关注建设环节合规性,而由于此类项目较为庞大(涵盖工程建设、平安、环保、特许谋划等内容),在尽职观察中应格外关注,例如:
1、项目如接纳分期、扩建、改建等建设模式,现有立项文件是否已经包罗现实建设的项目设施局限,若是存在超局限建设的问题,需要建设最先前另行取得批准。
2、整体批准的项目中存在需单独取得项目批准的建设内容。例如,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除垃圾焚烧生产线项目自己涉及需取得相关批准外,项目公司需自建部门电网工程的,亦需另行取得批准文件。
3、是否推行调换手续。在立项文中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一旦发生调换,应依法申请原批准机构的赞成。
4、总体完工验收和专项完工验收。大部门环保项目均需要相符工程总体验收以及环保验收、平安验收、消防验收等专项验收。不取得验收项目无法投入运营。在政府简政放权的趋势下,一些验收项目已经改为企业自主验收,不需要单独取得批复文件,在举行尽职观察时,应关注最新的审批要求。
5、政府投资项目的稀奇要求
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尽职观察中,合规性要求更高,由于建设的合规性会直接影响项目总投资的认定、政府支付用度等。好比凭据《政府投资条例》,投资概算超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10%以上,可研将面临重新报批。实践中有些项目接纳先开工再批复,边建设边批复,建完由于前期手续不完整迟迟无法完成完工等问题,状师需要将这些问题作为买卖谈判及文件起草过程中务必解决的问题。
环保责任风险
环保企业自己亦可能是发生污染物的重点污染企业,在对环保企业举行尽调时,也需高度关注运营阶段存在的环境责任风险。
1、排放尺度
企业污染物的排放尺度,除国家层面宣布的排放尺度外,亦应领会项目所在省、市一级的详细划定。以污水处置项目为例,通常项目协议对出水尺度、污泥含水率等指标均有明确约定,但同时会约定若是国家或地方尺度、适用法律对排放尺度举行调整的,项目公司应举行追加投资以知足新的尺度。这意味着项目公司除一样平常设施装备的更新维护外,可能还需要追加投入举行设施装备更新改造。而项目协议中对这一部门投资的负担,往往仅有原则性约定。详细执行中,仍需要举行大量的谈判和协议修改事情。
因此环保项目收购时,需关注项目适用的排放尺度提标问题,以便进一步评估收购后会发生的资金投入,并和转让方就该等用度负担作出明确放置。
2、环保处罚
在对被收购主体举行尽职观察时,以往及正在执行的行政处罚也应予以关注。由于此类处罚缺乏明确的统一查询途径,只能依赖被收购主体自行提供资料或举行有限的网络搜索。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物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已享受本通知划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珍爱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忠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议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划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因此,若是环保企业受到过1万元以上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将导致对该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无法现实享有,对被收购主体的现金流及收益将发生较大影响。
环保企业如存在行政处罚,对其介入其他项目投标将发生晦气影响,同时是否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也是企业IPO或通过其他模式在资源市场融资时监管部门关注的问题之一,收购方应予以关注。
3、环保责任
被收购企业如存在行政处罚,除需思量对税收方面的影响外,还需从行政处罚缘故原由、靠山、严重性、是否已得到纠正等各方面举行综合考量,以便评估后续是否可能发生环境民事责任,甚至环境刑事责任的风险。
环保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早期治理、手艺等方面的缘故原由,可能对土壤、大气或水资源造成污染,在原本运营主体为内陆公司的项目中,对于既往环境责任的追溯往往模糊,而并购之后,运营主体的控制权发生调换,可能面临负担既往责任的潜在风险。基于此,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并购时,尽职观察阶段可约请专业照料举行手艺和环境方面的尽职观察,以便进一步领会项目现状,评估潜在风险,并在买卖文件中对有关责任予以明确。
环保企业知识产权问题
环保行业自己是市场竞争相对充实的行业,企业的手艺能力往往是其焦点竞争力。因此,在并购的过程中,需领会被并购主体现有运营涉及的主要知识产权是否由该公司自行开发自力享有。如主要来自原股东或第三方授权,完成收购后,被并购主体仍需从原股东处或三方获得知识产权的授权允许,并且在授权到期后,能否获得延期,存在不确定性。
随着知识产权的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被并购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专利结构、对标手艺的国际视野问题也应在尽职观察中予以关注。而最主要的,是企业焦点研发团队的稳固性问题。研发团队的劳动条约签署及限期、竞业限制、期权放置等,需要在尽职观察中查明基本事实,并剖析其正当性及稳固性。同时,在买卖文件设计时,应加入焦点研发职员的全职投入、非竞争、保密、转让限制等内容。
此外,如环保企业不具备自力知识产权,会对其连续运营和盈利能力也会发生一定影响,在IPO过程中可能会因此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若是原股东在收购完成后仍持有被收购主体的部门股权,相关知识产权授权条约可能还会组成上市公司与股东方之间关联买卖。
环保企业特许谋划问题
湖北省黄冈市区餐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正式启动运行
1月8日,随着第一辆满载餐厨垃圾的运输车驶入卸料车间,黄冈市首个餐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正式启动运行。上午11时,市政府副市长刘忠诚宣布黄冈市区餐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正…
-危险废物处理流程危险品标志牌图案-
部门环保领域(污水处置、垃圾、危废等)常以特许谋划模式实行,2014年以来泛起了大量政府付费模式的PPP项目,在规模并购时,遇到此类政府授权谋划的项目,其合规性应举行郑重剖析:
1、谋划权取得是否合规
对特许谋划类项目的明白应思量其实行年月,凭据那时适用的划定举行判断,对PPP项目的明白则应关注发改委及财政部两部委的规范性文件。
2004年5月1日实行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谋划治理办法》(下称“126号”)对选择特许谋划者的程序,仅提及“招标”一种方式,而2015年六部委颁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谋划治理办法》(下称“25呼吁”)则划定“应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谋划者”,其局限较之招标相对更广。
实践中,除招标、竞争性谈判外,一些项目可能通过招商、竞争性商量甚至单一泉源采购方式授予特许谋划权。对于此类项目的授权合规性应若何予以认定?我们以为:
(1)竞争性蹉商在《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量采购方式治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后有较多的适用,该种模式是否可以作为项目法人简直定方式也存在差别的看法,较为稳妥的方式是首先应判断竞争性商量模式的适用是否符正当定条件,且确
定该方式的程序是否合规。其次,对于自己有建设内容的项目,竞争性商量并不能实现传统招标模式的“两标并一标”的效果,项目法人对建设部门还应单独招标,否则合规性将存在瑕疵。
(2)招商程序并无统一的上位法规范,实践中各地操作流程也不尽相同。我们明白,招商通常为地方政府吸引落地投资的综合手段,在详细项目实行上,应区分项目的性子。若是属于应通过无差别公然竞争方式确认主体的项目(例如土地出让、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谋划、特种谋划等),仅通过招商流动确定互助主体签署互助协议的模式获得谋划权,合规性将存在瑕疵。
(3)单一泉源采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划定的法定采购方式之一,但适用需要知足严酷的条件,通常对于非新建类项目(例如添附少量的项目设施),有其适用空间。而对于新建并涉及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无论是从特许谋划、PPP或者是政府采购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来看,均无法直接适用。
谋划权取得方式是否正当,将会对特许谋划条约的效力与稳固性发生影响,实践中存在因未经竞争性程序而被认定特许谋划条约无效的相关案例。
此外,对于谋划权取得存在合规性瑕疵的主体,在IPO或通过其他模式在资源市场融资时,也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并将凭据该类项目在上市资产、收入的整体比例和影响举行评估,需要时,可能需要提供政府或主管机关的无异议函。
2、谋划权的授权主体
关于特许谋划项目授权主体现在共识是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提议,并授权特定政府部门或机构详细实行。
现实操作中,应注重核查特许谋划协议政府方的签署主体,(1)如政府方签约主体为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应提供上级政府的授权文件;(2)如政府方签约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需要核查是否存在对该签约主体作为实行机构的明确授权。
3、特许谋划权的排他性
特许谋划权是否应具有排他性,应连系协议及项目种别举行剖析。
(1)若是特许谋划协议仅明确提到授予 “谋划权”,但并未明确为“独家”或“排他”,可以查阅协议责任条款、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及后续运营过程中签署的过程中文件,确认授权性子。
(2)应思量项目自身情形,在早期谋划性项目中,排他性是项目测算收益的主要考量因素,授予特许权时,被授权主体可能还要缴纳特许权使用费,这属于向政府方购置特定“资产”的对价。若是项目自己带有较强的谋划性且并无政府津贴(例如特定区域内污水处置、垃圾处置、高速公路通行费),则思量双方签约时的本意具有排他属性。
(3)近期的特许谋划或PPP项目自身收益无法平衡建设运营成本,需要政府提供津贴,或者所有付费泉源均来自于政府津贴,且项目性子属于民生、公益性(例如水环境治理、矿区治理等),则排他性并非项目需要属性。应重点关注项目自身的合规性及政府津贴支付稳固性等。
4、项目终止和移交
对于接纳特许谋划或PPP模式实行的项目,项目终止和移交应作为尽职观察时重点关注的条款。
(1)并购是否会导致项目终止?多数特许谋划及PPP项目均会对项目主体股权调换举行限制,或者设置锁定期,或者要求取得政府方的事先赞成。同时,在项目融资文件中,也往往会将股权调换设置为加速融资到期事宜,若是发现有此类条款,并购时应征求政府方、融资方的意见。
直接并购通常较好判断,实践中的收购项目,可能通过上层并购、跨境多层架构并购等方式完成买卖,并不涉及各详细项目公司层面的控股股东的转变。在该情形下,如并购完成后将导致项目现实控制人发生调换,仍建议事先征得政府方的赞成,否则可能组成违约。
(2)项目终止后的资产处置方式,BOT、BOO项目截然差别,前者需要移交,后者则无需移交。但有些项目协议对此约定并不清晰,例如约定项目公司拥有资产所有权,但又划定了资产移交条款,或者对于移交资产的局限没有明确限制。此外移交过程中,与被并购主体员工相关的“劳动”条款也很主要,大部门协议均要求项目公司自行负担驱逐员工的成本,基于现行劳动法对劳动者的珍爱机制,驱逐员工成本较高。
其他需关注的问题
1、第三方优先权或法定要求
(1)建议重点考察并购置卖是否涉及其他第三方的优先权。例如已签署的土地出让协议、担保协议是否存在控制权调换条款。查询项目公司的股权、收益权、焦点资产的抵质押及因此导致对被并购主体或其股权调换的限制。
(2)建议思量是否涉及反垄断申报、外汇、外商投资等问题。如涉及,需依法推行相关程序。
(3)如收购方或被并购主体为国有企业,需推行国资治理相关程序;收购方如为上市公司,需做好信息披露。
2、政府津贴问题
谋划性的环保项目多涉及国家津贴资金,需思量现实获得津贴的合规性及可行性。如新能源发电项目,电价津贴国补部门需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津贴项目清单,才方现实获得;若是未能纳入该清单,已投运项目的国补资金将无法取得。在PPP项目中,若是项目收益大部门泉源于政府付费,则应观察其两评一案对于政府津贴纳入财政预算的形貌、项目是否入库、是否纳入中期财政计划等。
3、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
随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宣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事情的通知》及一系列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基础设施领域存量资产的资源化也成为当前热门之一。而环保领域具有项目周期长、收益相对稳固等特点,也成为首批试点项目申报的热门领域。
但刊行REITs产物除项目资产自己过硬之外,还需要知足资源市场的磨练尺度。凭据笔者亲历的项目实操履历,刊行REITs产物简直可以为基础设施项目创设更多的投融资渠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但由于既往的基础设施资产运行及治理并未有意识的和资源市场相对接,因此两者在以REITS方式举行衔接时,通常需要解决一些“遗留”问题。例如授权合规性、土地问题等,此处不再赘述。在环保企业并购时,若是对REITs产物有预设,可以在并购置卖中连系尽职观察的效果,对REITs产物需要面临的问题一揽子举行解决(例如就股权调换和刊行REITs产物均取得政府方的赞成),信赖后续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协力之下,能看到更多的环保资产上市,为投资人提供更多优质的投资产物。
近年来,环保企业并购案例习以为常,从环保行业自身的特点及产业生长阶段而言,亦是一种一定与大势所趋。通过并购,可以将差别主体的资金、人力、手艺等要素举行连系,通过规模集中促进效率的提高。而随着国家对环保行业的重视及利好政策的不停出台,加之新手艺提高给行业带来的生长时机和深刻变化,在环保领域里,可预见的是将会有更多更好的“百年老店”脱颖而出,让我们栖身的环境加倍山青水绿,环境怡人。
注:
1 除126号文、25呼吁划定程序外,有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划定了其他方式。例如《深圳市特许谋划条例》中,将招募作为选择特许谋划者的方式之一。
2《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量采购方式治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相符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接纳竞争性商量方式开展采购:(一)政府购置服务项目;(二)手艺庞大或者性子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详细要求的;(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手艺或者服务的时间、数目事先不能确定等缘故原由不能事先计算出价钱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实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行条例必须举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3经查询案例,一些法院在对特许谋划项目的条约效力举行审查时,对未经招投标等竞争性程序而直接授予特许谋划权的直接援引《行政允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有关划定,认定特许谋划条约无效(案例: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与儋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允许纠纷上诉案 (2012)琼行终字第4号)。
4在有些项目协议中,并未明确项目排他性义务,仅提及政府方应促使区域计划若干年内不建设竞争性项目,或者促使项目区域内的终端用户均适用项目服务等,这类条款若是说话模糊,且没有明确属于签约政府方主体义务,我们明白将难以要求强制推行。
5 纵然接纳境外收购SPV公司股权模式,对于转让方而言,仍涉及需就转让所得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通告《关于非住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通告》(2017年第37号)纳税。
6例如依据《反垄断法》,(1)所有介入集中的谋划者在全球局限内的营业额合计跨越100亿元人民币或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跨越20亿人民币;(2)且至少两个介入集中的谋划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跨越4亿元人民币,即到达申报门槛。
7就垃圾焚烧项目上网电价的国补部门,需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津贴目录后,方可获得支付。此前已陆续颁布七批津贴目录。依据新颁布的《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事情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有关划定,以往由财政部、国家生长改造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宣布的第一批至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津贴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对相关信息举行审核后,直接纳入津贴清单。今后,该津贴目录不再宣布,后续将改为清单形式。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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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陵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本月底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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