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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减量化处理:凯利环境多年技术研发和施工经验积累。研发了一系列的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技术和方案。针对液体危 险废物和部分固体危险废物,凯利环境通过技术和设备,在现场对危废进行减量化处理。例如,污泥危废,经过减量化处理后 剩余质量的20% ,减量化达80% ,极大的减少危废处理量清淤、抽沙机器人是凯利环境公司新研发的智能水下清淤设备。针对化工企业不停产清淤作业的迫切需求,尤其是人工清淤带来的安全事故频发。凯利集团与西安交大深度合作研发水下清淤机器人,解决国内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停产水下清淤的难题。 该机器人具有深水作业、智能遥控、24小时连续作业、履带越野行走、全液压控制、防爆作业、安全环保等特点。 目前该机器人两大系列,清淤机器人应用化工沉淀污泥,污水厂清淤,市政管网清淤,河道清淤,水库清淤等作业。抽沙机器人应用黄河抽沙,河道抽沙,水库抽沙等作业。
7人因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获刑
凯利环境
泉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婷 徐泽余
2015/8/5 9:09:43 我要投稿
所属频道: 固废处置 关键词:危险废物 垃圾处置 江苏
凯利环境整体:因危险废物被非法倾倒和掩埋,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草庙村村委会紧要组织村民整理被污染的家园。几十位村民花了6天才完成了打包事情。仅在通洋高速西亭段等三地就整理危险废物近180吨。
经考察,更多的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益链条浮出水面。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涉及7名个人和两家单元。
4月16日,这起南通市迄今为止被告数目最多的污染环境案件第一次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7月23日,此案在海门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并作出一审讯决。
7月23日,江苏省南通市一起有关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夏某某等污染环境案”在海门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并作出一审讯决。“被告为7名个人和两家单元”,这是南通市迄今为止单次污染环境案件被告数目最多的案件。
据了解,此案第一次开庭是在4月16日。
案发地在通州,产废企业在如皋、海安,审讯地在海门。从侦查到完成起诉,历经一年多时间,执法职员查明晰每一单危险废物从产废单元流出到处置人之手执行倾倒之间的脉络关系。
此案横跨区域广、案情重大、危险废物判断曲折、庭审时间长,这跨越南通市以往的环境污染案。
由于此案具有典型性,南通市公安局、环保局组织了30多位产废“大户”与危险废物处置机构代表旁听了庭审。
案发:本该饭菜飘香,怎样恶臭扑鼻
2013年12月29日,正值严冬。对通州区西亭镇草庙村五十八组的村民而言,这是个难眠之夜。
“那时天刚黑,我正在烧晚饭。儿子问,烧了什么,怎么这么臭?我们找了半天,发现臭味是从外面飘来的。”村民范大妈说,儿子顺着臭味的偏向走去,没到半路就回来了,由于实在太臭了,就打了“110”报警。
通州区西亭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劈头勘查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遂将情形反映至通州区环保局。
通州区环境监察职员迅速到现场,对恶臭难闻的不明污染物取样,劈头检测污染物为危险废物。凭证“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组成犯罪的有关规定,执法职员判断此案可能是一起异常严重的刑事案件,并希望公安部门提前介入。
通州警方通过走访案发地、调取路口的车辆监控,比对现场车轮印迹,发现并锁定嫌疑车辆和重大嫌疑人徐某。2014年2月25日,徐某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据徐某交待,选择在西亭镇草庙村十八组倾倒是由于村南方正在建设通洋高速公路,取土后留下大坑便于倾倒和掩埋。许某只认真放置驾驶职员和填埋职员,认真联系企业的是夏某某。
2014年3月1日,夏某某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夏某某用启东某固废处置公司业务员的身份与多家企业开展业务。夏某某到案后交接,倾倒在通州区西亭镇草庙村的污染物来自如皋市宏新医药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新公司)。
广州:本月起危险废物转移实行电子联单管理
危险废物三废处置:固废及危废、废液、废气等现场减量化处理和无害化处理
宏新公司主要产品为维生素B6。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蒸馏釜残渣和污水处置剩余污泥、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均属于危险废物。
处置:全村老小齐着手, 阻止污染局限扩大
2014年1月5日,通州区西亭镇草庙村村委会组织村民整理现场。在环保专业职员指导下,村民们穿雨鞋、戴着防渗手套和口罩,一锹锹地将污染物铲至专门从医院购置的危险废物垃圾袋。几十位村民整整花了6天时间,才完成了打包事情,废物总计33.32吨。
同时,办案职员在审讯中获知,除通洋高速西亭段被倾倒了废物外,其他地方也有倾倒点。其中,在通洋高速兴东段倾倒点整理出企业污染物39.23吨,在如皋二案长青沙倾倒点整理出企业污染物106.68吨。
三地所整理的179.23吨危险废物所有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元。
报价显示正规处置这些污染物的成本为每吨2000元~4000元。据夏某某交接,他与宏新公司签署条约以每吨470元~800元不等的价钱举行生意。
宏新公司总经理程某某和分管环保的总经理助理郭某某明知这一价钱不可能有用处置,签署条约的目的是为削减公司的环保支出,具有显著的主观有意。
2014年4月3日,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对夏某某、程某某、郭某某三人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2013年间,宏新公司经夏某某之手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总计290余吨,非法赚钱人民币161.15万元。凭据每吨100元的回扣盘算,夏某某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给郭某某28.95万元。
考察:不放过线索,案中案波及上市公司
在对驾驶员的审讯过程中,通州区警方还发现了另一个线索。一名驾驶员交接,他还运输过海安一家企业的污染物。
由于超出统领局限,通州区公安局向上级讲述。南通市公安局接报后,指派海安县公安局继续承办。
由于案件线索简朴,没有案发现场,没有环保证据移交,没有取样样品,海安警方只能从走访企业入手。
在走访过程中,江苏天成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保健品公司)自动投案自首,且所形貌情形与通州警方的审讯纪录相互印证。
据交接,2013年7月9日,夏某某与天成保健品公司签署污泥处置协议书。协议经公司总经理魏某某赞成,由认真环保的公司化工部副经理孙某某与夏某某签署。
公司生产发生的污泥由夏某某认真填埋处置,处置费为每吨1600元。在现实运作过程中,以运输费而非处置费的名义举行结算,这样可以逃避环保部门的羁系。
天成保健品公司主要生产脱氢醋酸钠等食物。经由对照环评和工艺流程,历经4个月的判断,有关部门确认天成保健品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母液及其物化处置发生的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从而认定,天成保健品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涉嫌组成污染环境罪。
广东东莞一企业非法处理危险废物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