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拆除回收依然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体例投递,保卫原判。向你方告示投递本院(2020)粤01民终23407号民事鉴定书。故按照《中华国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原则,
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上诉人李莉担任。本鉴定为终审讯决。自愿出本告示之日起,过程六十日即视为投递。
本院受理诉人李莉与被上诉人广州市东谊房地产拓荒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李家强、蔡重义、蔡功成、蔡克勤、蔡重修、蔡任正、殷浩、朱翠兰、李莉与被上诉人广州市东谊房地产斥地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李家强、沉修任正、殷浩、朱翠兰、朱翠玲贞剑荣剑江钊光衡宇拆迁放置补充条约纠缠一案2021年蔡沉义、蔡功成克勤朱翠玲、朱翠贞、朱剑荣、朱剑江、朱剑钊、朱剑光衡宇拆迁安装储积合同纠葛一案,鉴定如下: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