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旧工业厂房需要拆除重建,这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而且还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对废旧化工厂的拆除补偿标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近年来,各地都陆续出台了废旧化工厂拆除补偿标准,以规范拆除过程中的补偿问题,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一、废旧化工厂拆除的背景
废旧化工厂是指已经建成且未使用或已经停产、拆除或废弃的化工企业。由于其建设年代较早,工艺技术落后,厂址大多集中在市区或城乡结合部,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较大的隐患,因此必须及时拆除。
但是,在拆除过程中,涉及到的拆迁户利益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制定明确的补偿标准,避免因拆迁产生的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废旧化工厂拆除补偿标准的划分
废旧化工厂拆除补偿标准的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拆迁补偿金
拆迁补偿金是指除了基础设施、设备和建筑物本身外,应当向拆迁户支付的一种补偿金。在拆除工程付款之前,补贴数额与拆迁户自行沟通;若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以施工前当地人民政府的工价发布为基准,拆迁户可以提起诉讼请求重估,由法院作出裁决。
2.房屋征收补偿
当政府部门征地拆迁废旧化工厂时,如果拆迁户拥有房屋,就需要对这些房屋进行征收,对征收的房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金一般分为住房安置补助金和住宅搬迁过渡费。
住房安置补助金是指为拆迁户安置住房按规定面积给予的货币补助。安置住房的质量、区位等等都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
住宅搬迁过渡费是指拆迁户暂时无法自行居住而需举家搬迁时给予的一种过渡费。为了保障拆迁户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人民政府及时给予临时性的补助。
3.物业补偿
废旧化工厂的拆迁往往涉及到企业财产的拆除和清运,在拆除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少物品损失,因此还涉及到物业补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