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
二、建设地点
韶关市翁源县铁龙镇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三、建设单位
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为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的配套项目,用于填埋经稳定化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焚烧残渣。填埋场总占地 8.35 万 m
2,总投资 13308.38万元,填埋量 43609m
3/a,总库容 90 万 m
3,服务年限为 20 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铁龙水,对地表水水质影响很小。正常情况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在发生渗滤液泄漏时,将对评价范围的土壤、地下水和铁龙水造成污染。在事故发生后通过及时的补救和截污措施可将污染控制,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预测网格和各敏感点造成的浓度增值也较小,叠加本底值后均未超标,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噪声值不高,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控制后,场界噪声达标,基本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项目为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主要为有利影响。 本项涉及的危险源为填埋的危险废物,按环评要求补充完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不大,项目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的配套项目,其建设性质和功能完全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危险废物处置政策的要求。对部分未能满足填埋场选址的地质条件,必须保证所采用的工程措施能够有效抵消不良地质影响,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可把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的程度,同时经过加强管理和落实风险措施后,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将不至于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通过采取针对性工程措施消除地质条件的不良影响,满足相关选址和规范要求,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和运行,并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环保措施经验收后,整个项目方可投产使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建设项目周边受影响的公众内进行。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 2)在了解项目概况后,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 3)在保证采取合理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4)您对该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1-6928032 环境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66527960 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8 日